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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日常纪律要求
发布日期:2016-01-13

中心日常纪律要求

一、中心各类学术活动(负责人:马开庆)

中心学生应积极参加每周的学术活动和各类邀请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到场。如遇特殊情况要提前向负责老师请假,经批准后方能生效。

二、上课考勤(负责人:闫艳)

硕士和博士一年级学生须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课程,上课出勤率将按一定比例计入平时成绩。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须于上课前将书面假条交予任课教师和教学秘书。

三、日常请销假制度(负责人:邢婕)

    1.参照山西大学研究生手册中《山西大学研究生请假规定》(20138月修订)管理。请假学生必须出具有导师签名的请假条(中心网站可下载),按期返校并销假。

    2.寒暑假期,中心假期与学校假期不一致者,以中心规定的放假时间为准;其他国家法定假期以学校公布的放假时间为准。提前放假和超期返校者须签署假条。

四、中心各类文体活动(负责人:邢婕)

中心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和中心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如遇特殊情况要提前向负责老师请假。

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成绩中含15%左右的日常表现分,上述考勤和请假记录将作为日常表现的重要组成部分记录到每位学生的日常行为档案中,参与奖学金的评定。中心组织的学术、文体活动和专业课程无故缺席超过10%3次以上者,旷课时间达3天以上者,取消该名同学奖学金的获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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